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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司召开“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指导意见”学习会议
日期:2018-03-16 浏览:586次

2018年3月15日上午,资产公司在南沙金融大厦1704会议室召开“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指导意见”学习会议。杨军纪委书记,刘胜光副总经济师,各部(室)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共约60人参加了会议。

运营管理部对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7〕32号)、《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进行了新旧指导意见的对比解读,重点强调了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给非国有单位应该进行资产评估、超过1000平方米的房产或超过2000平方米的土地出租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租、物业出租方案应提交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及土地资产处置在国有土地交易部门或国资监管机构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等方面的内容。

杨军纪委书记指出,规章制度是指导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落实好相关工作。

       与会人员对两项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交流,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物业出租管理和土地资产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