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项目名称:明珠花园消防改造工程
三、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明珠花园住宅楼位于南沙进港大道304-316号, 1995年交付使用,现在该商住楼消防系统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运转。本次招标为明珠花园一期1#、2#住宅楼(面积约
(二)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依照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得偏离图纸设计的参数与各项要求。
2、工程完工需达到能正常运转的目的,并通过该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及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委办的联合验收。
四、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附件4)、招标清单、限价、有关法律法规、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进行报价(不得低于自身成本)。
投标价包括了为实施施工图内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技术服务费、机械进退场费、分期进退场费用、管理费、各项措施费、深化设计费、方案编写费、配合协调费、考察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差旅费、餐费、规费(按广州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利润、所有保险费、一切税费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总价固定不变,不因项目规模、工期及分期开工情况的变化及其它任何原因而调整。
五、投标单位的条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三)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结构名单及各人员的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要附业绩简历、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证或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施工方案。
(五)按招标文件附件1制作的报价书(需明确每一项清单单价,未填报单价的清单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六)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所有资料需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七、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76000元。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当工程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55%;剩余5%在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两年)。
八、废标条件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
3、投标书未密封完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工期
本工程工程期为2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十、合同
工程合同文本(附件3)。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
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符合性资格审查(格式详见附件5)合格后,合理低价单位中标(低于自身成本的除外)。
十二、现场考察时间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自行到现场考察,因不了解现场情况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三、投标方应于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楼1808室。
十四、开标时间:2016年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