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南伟码头主泊位及港池水深维护工程
四、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南伟码头靠泊能力的提升、航运市场船舶日益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以及近年来码头技改工作的落实,产能得到较大的提升,但由于自然条件、虎门轮渡等因素影响,造成南伟码头每年需对住泊位及港池水深进行日常性维护,已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二)、招标内容:
南伟码头主泊位及港池水深维护工程。
1、工作内容
为保证3万吨级特殊散货船(满载吃水10.6米)安全靠泊标准,主泊位及港池水深需达到-11米;据估算,年疏浚维护工程总量不超过23000m³,施工控制单价为20元/ m³,合计总费用不超过46万元。
2、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仪器仪具使用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税金、保险、利润。
2、如需察看工程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包括前往现场的交通工具等)和安全由投标人自理。
3、施工需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或分期进行,以现场实际疏浚量或第三方测量数据为结算依据。
五、投标单位资质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如投标单位因年审或资质升级等原因,未能够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由本公司开具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
4、由于南伟码头靠泊船只较多及虎门轮渡等因素影响,为不影响码头正常作业,投标单位需提供自有或租有耙吸船的证明文件。
六、工期:年度疏浚维护,约40日历天。
七、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耙吸船自有或租有的证明文件。
(三)、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架构、施工方案。
(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五)、报价书(附件一)。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报价:投标人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同时投标人应该现场实地勘察。投标人报价超过20元/m³的按废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
1、首期工程款:签订工程合同,待工程完成40%时,付工程款30%。
2、二期工程款:本工程完成80%时,付工程款30%。
3、三期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第三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25%。
4、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20元/m³,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主泊位及港池水深维护工程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应于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层1808室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管部办公室(联系人:蒋群英;联系电话:66813692)。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十四、评标定标原则:经评审合格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五、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