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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新隆苑”项目房产转让公告
日期:2015-09-09 浏览:1746次

转让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民委员会

          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新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转让标的:51套商品房

转让标的地址: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广兴路246810

标的概况:总面积为4780.49平方米,19942月取得编号为24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编号为259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框架八层,建筑面积11173.48平方米,19945月取得编号为番禺预许字第0159号预售商品房许可证,预售建筑面积11173平方米,上述房产具备办理房产证基本条件。

土地用途:住宅

标的起拍金额:1501.88万元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正

付款方式: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支付购房总额的50%房款,二个月内支付购房总额40%,产权办到受让方名下时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0%,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最后一期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及公开信息上无不良信用,同时不存在任何严重影响受让方履行本项目合同下义务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其他潜在障碍。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竞买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竞买人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隶属关系说明文件,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工商查档资料或其他身份证明资料。

 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文件,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正(含600万元正)。

竞拍形式:每次叫价在竞拍底价金额上增加不低于5万元正,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人。

转让公告:在广州日报、区政府网站、广隆村公告栏及南沙资产公司网站公告。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10131700(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咨询和看现场)

报名地点:广隆村村委办公室、新宏基公司办公室

竞买地点: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704

竞买时间:20151015日上午1000时,参加竞买会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竞买者应提前一天将总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信息请于报名时索取),否则取消参加竞买资格。

   其它:

   1、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须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保证金全额归转让方所有。不中标的竞买者其保证金3天内不计息退回。

2、中标意向受让方可把保证金作为支付最后一期购房的预付款项。

3、转让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如因转让方的原因造成办证受阻的,转让方需将已收取的购房款全额退回,不计算利息,遇到是不可抗力因素的,则双方应另行相议。

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产生的办证费由受让方负责,水电安装费(1000/户)由受让方负责。

广隆村村委办公室联系人:潘庆棠

联系方式:0208468036813809204388

 新宏基公司办公室联系人:欧少波

联系方式:0208498633213543410081

 

                                      0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