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信息公告
招租公告
日期:2015-02-28 浏览:2090次

根据南沙区国资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土地、物业等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穗南区国资字〔201142号)文件要求及资产、经发公司《物业出租管理暂行方法》(穗南资[2013]61号)规定,区属国有物业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价高者得来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物业信息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富汇居办公楼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分别为3号和5号两栋商业办公楼。其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且属南沙自贸区域,南边临近南沙焦门地铁站;西边靠近南沙区政府、南沙国税大楼和南沙金融大厦;步行200米就有公交车站,而且距离南沙中心商业区只需要5分钟的车程,交通极其方便。该项目于2008年进行改、扩建工程,并于2010年正式投入招租使用,占地面积6159.84,建筑面积有5390.04。大楼首层为商业铺位,一共27间尚有三间未出售,面积分别为25.9130.4470.25;二至七层为办公用途,每一层面积为449.17,每层内设有三个独立套间,两栋楼共有36套,均拥有独自的卫生间。房间内间隔宽敝、南北对流,光线充足。在各项设施设备方面:日常使用自来水已接到每一房内,电线、网线已接到每户门口,每一层均设有24小时录像监控,并聘请保安人员24小时轮班制看管。

二、招租条件:

1、按现状出租。

2、租赁期限:一至六年。

3、租金递增率:逐年递增3%起。

4、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预支付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二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5、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分租。

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6)不得做违背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7)承租方对承租的楼层商铺只能作办公室、会议室等合法文明不喧闹的商业办公用途,不得经营歌舞厅,洗脚城及其他污染或扰民行业等娱乐性的场所。承租人需提出承租本物业的用途,并自行负责申报相关经营资质。

8)承租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租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退还,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三、招租价格及其他费用

租金每月35/起,每月3/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每月根据当地供水、供电等单位公布的收费标准按实际使用量向租赁户收取。

四、招租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404室。

联系人:丘先生,咨询电话:020-66806093

              蒋小姐,电话:020-66813692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