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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南沙中心市场外围广告位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22 浏览:1376次

根据南沙区国资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土地、物业等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穗南区国资字〔201142号)文件要求,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竞争程序确定承租方。我司拟出租南沙中心市场正门上方的外围广告位,请有意竞投者到南沙中心市场管理处咨询了解招租详情。

现将我司拟出租广告位招标公告如下: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南沙中心市场正门上方(市场二楼外立面靠海景路),位于南沙区海景路45号。

2.广告位面积:共约63平方米。其中分为54.5*2.5米的方块,12.5*2.5米的方块;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629日上午1000截止。

三、开标地点和时间:南沙中心市场管理处(广州市南沙区海景路45)2017629日上午1030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南沙中心市场管理处(广州市南沙区海景路45)2017622日至628日。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

五、报名条件:

1.投标人为法人的,由授权代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每项资料如属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如属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须知:

1.  凭报名回执和密封报价书在开标当天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

2.  投标人需提交:(1投标报价书(附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需盖公章);(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4)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3.  以上资料须密封,在资料袋封面标明“南沙中心市场正门上方广告位投标报价书”。

七、竞标方式:

1.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

本次广告位出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

2.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上一次的最高报价),直至得出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3.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被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4.本次招标按月租金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底价不低于46/平方米/(46),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投得广告位合同期至20181231日,投标广告位月租金每年按投标价7%递增。

2.每月10日前交纳租金,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清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给招标人滞纳金。

3.投得广告位不得转租或分租。

4.投标前,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到南沙中心市场管理处。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7 6 28 1700前。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5.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招标人认为合适的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如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转账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应向招标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开户名称:广州新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808 6310 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