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傍路40号电房配电柜工程
三、招标内容:按南沙区供电局要求拆除旧设备更换新设备。
四、工期:45天。
五、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
六、投标单位的条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单位需报送的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方案;
5、投标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报价书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总投标报价书(附件2);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附件3);
以上报送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报价: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包施工、包安装、维保、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施工措施费、包保险费、包一切税费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按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结合施工现场状况、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进行报价;中标的施工单位需负责其安装的所有电气设备能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达到正常的使用条件。
九、本工程限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伍万零仟壹佰伍拾柒元伍角陆分(¥50157.56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开款发票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工程完工通电后7天内付工程总额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工程总额的15% ;
3、余额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2年保修期且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免息付清。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二、投标和开标安排
1、投标方应于 2017 年 11月9日10:00前将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楼504室。
2、开标时间: 2017年 11 月9日10:00
3、开标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楼504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4、联系人:陈工,咨询电话:66806173。
相关附件下载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