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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海傍路40号电房配电柜工程邀请招标文件
日期:2017-11-02 浏览:1454次

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傍路40号电房配电柜工程

三、招标内容:按南沙区供电局要求拆除旧设备更换新设备。

四、工期:45天。

五、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

六、投标单位的条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单位需报送的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方案;

5投标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报价书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总投标报价书(附件2);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附件3);

以上报送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报价: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包施工、包安装、维保、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施工措施费、包保险费、包一切税费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按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结合施工现场状况、自身实力和市场因素进行报价;中标的施工单位需负责其安装的所有电气设备能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达到正常的使用条件。

九、本工程限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伍万零仟壹佰伍拾柒元伍角陆分(¥50157.56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开款发票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工程完工通电后7天内付工程总额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工程总额的15%

3、余额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2年保修期且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免息付清。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二、投标和开标安排

1、投标方应于  2017 11910:00前将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楼504室。

2、开标时间: 2017 11 910:00

3开标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楼50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4、联系人:陈工,咨询电话:6680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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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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