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采购13台纯电动公交车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13台纯电动公交车保险项目,保险期限1年,具体采购项目: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责任险(车损、第三者、车上人员)、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及乘客)、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投标前,投标人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602 056909200022230,开户银行:工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转账时,投标人应注明拟投标的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6:00前,对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二)★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四)★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五)★投标单位必须在南沙区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六)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企业;2.有共同股东一名或以上的企业)。对此,我司按第一个签领招标文件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单位。
七、投标需知: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财产保险承保方案及报价书;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招标公告及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16:00(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9:30-11:30和14:00-16: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兴路交通公司停车场内办公大楼二楼业务发展部(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开标 。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投标人对此开标无异议,不影响我司开标。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07室(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小姐电话:020-390028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广兴路交通公司停车场内办公大楼二楼业务发展部
邮编:511457
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