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名称: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25号1-10层临海大厦主楼酒店客房与配套
项目联系人:朱昊
联系方式:020-39058815,18613041374
广州产权交易所印制
《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列说明
1. 标的名称:指拟交易的标的名称。
2. 出租方(签章):即委托本所办理招租事宜的单位,并由该单位或授权机构盖章或签字。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应由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4.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即出租方就交易事项的承诺。
5.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按中介机构出具的标的评估报告及主管集团或部门核准或备案信息填写。
6. 标的详细信息:与交易标的面积、用途、年限、状态等相关的具体信息。
7.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指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重大事项。
8.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交易条件(含价款支付、保证金、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设置等)
9. 意向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0. 出租方名称:按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全称填列。
11. 所属行业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决算工作中执行〈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的通知》(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13. 营业执照:按企业(单位)营业执照证书规定的代码填列。
14. 主管单位名称: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填写所出资企业名称;有关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投资企业,填写政府部门、直属机构或政府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15. 内部审议情况: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审议情况。
16. 挂牌公告期:指交易信息在交易机构网站或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
17. 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在相应选项□内打“√”。
18. 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交易方式中如选择专家评审方式的,必须在本表“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披露评审内容的权重。
20. 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请据实准确填列。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经办人员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广州产权交易所。
21. 带“*”的信息项为必填项目。
附件1:出租方申请与承诺、标的信息、出租方信息、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
附件2:综合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