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物业土地租金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
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9月14日下午14:30前
开标与评审日期:2018年9月14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7室。
投标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招标人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8室,联系人:蒋小姐,电话:020-66813692。
致投标人: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就“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物业土地租金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评估中介机构提供专项服务。
一、项目概述
本次拟招标进行评估的标的企业是资产公司(经发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需求对出租的物业土地租金进行评估,以作为物业土地出租的价格参考(需要评估的物业见附件)。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
在委托期间,中标人根据发标人的需求,在收到发标人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对发标人需出租的物业土地进行租金评估,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二)服务期限
本次中标的评估公司分别与被评估物业土地所属的企业法人签署合同,本次委托期自2018年9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服务要求
由合伙人或高级经理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至少配置1名注册评估师担任项目经理、1名高级评估员、1名助理评估员,确保项目服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服务价格:
本次委托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0)142号》计件收费标准计费。投标人按照该标准报下浮率,下浮率最高的为最低报价,下浮率大于或等于80%,且单项物业的评估收费不超过3万元。
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1-下浮率)
计件收费标准: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备注:计费额度为标的物月租金乘于200换算成资产价值。(200为物业售价和租金的比例,见附件5关于实施《广州市房地产租金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
1 |
100以下(含100) |
10 |
|
2 |
100以上——1000(含1000) |
4.5 |
|
3 |
1000以上——5000(含5000) |
1.5 |
|
4 |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
1 |
|
5 |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
0.2 |
|
6 |
100000以上 |
0.15 |
当出现相同报价的,按照以下标准选择(1优先于2,2优先于3,3项兼备的为最优,以此类推):
1、在收到发标人书面通知后,对发标人需出租的物业(或土地)进行租金评估,并在最短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的。
2、在南沙有服务机构的。
3、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最长的。
(五)支付方式:
据实结算,即按照实际委托评估事项予以结算。中标人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足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为正常存续的评估所,取得执业许可证,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⒉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入选了最新的广州市南沙区国资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⒈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⒉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