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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1 浏览:1879次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

三、招标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项目概要:招标人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就发行公司债券选择确定具有合法资质和丰富发行经验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申请额度为不超过八亿元,并根据邀标人资金使用安排,在获批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

2、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3、发行时点:在获得债项主管机构对本期债券核准后安排发行。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募集资金用途:投标人可根据邀标人情况以及公司债券最新政策的特点对资金用途提出建议,同时对资金用途的要求进行说明。

(二) 服务内容

1、投标人应组建专业债券发行团队,并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的经验的工作小组为本债项发行提供服务。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员应确保到位,以保障高效、优质地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2、投标人应根据邀标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债券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额度内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期限以及资金用途等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

3、中标人负责组织承销团,并协助邀标人共同协调会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4、投标人应按法律及债项主管部门相关自律规范文件规定,建立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持续对邀标人开展跟踪、监测、调查等后续管理工作。

5、投标人的客户服务内容及所能提供的附加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行业务、咨询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二)具有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三)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为AA级以上。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债的案例经验。

(五)本次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六)投标单位在中标后的合作期间和合作期结束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招标单位的任何资料。

(七)投标单位如投标,则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内所有条款。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实际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的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分前。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9:4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楼1807室。

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20-66813692

        肖小姐    电话:020-66813686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O一九年六月十一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