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伟码头财产保险服务框架合同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15号南伟码头、环市大道北港豪冷库侧南伟码头港外堆场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伟码头机械设备、财产设施和生产风险进行投保。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含:港口公司南伟码头财产保险
港口公司南伟码头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险三个险种)采用综合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计入总价;报价中须阐明因承接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最终报价应为综合总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保险标的、保险金额:
财产一切险
①、保险标的:南伟码头候工楼、仓库、电房(建筑、内置设备)、油库、围墙、码头机械设备的保险投保;
②、保险金额:¥100,860,303.96
批注:将码头机械设备中已向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抵押融资的清单部分的保险第一受益人,批注为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险
①、保险标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②、保险金额:¥6,000,000.00/年。(财产损失每次赔偿限额: ¥1,800,000.00;人身伤亡每次赔偿限额¥200,000.00,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00,000.00)
财产综合险
①、保险标的:仓储物品(代管财产)、附加仓储物品(代管财产)盗窃险;
②、保险金额:¥20,000,000.00/年。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六、合同期:2年(框架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年,保单逐年出单,逐年结算保费)。
七、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财产保险承保方案及报价书(加盖公章);
(四)近两年有类似的业绩和服务信誉(相关合同和服务信誉评价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
八、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九、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225000.00元;
十、付款方式:保费全额划账到中标单位账户,逐年出单,逐年结算保费,中标单位见费出单。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总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综合评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十二、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03:00分前,将投标书(密封)递交至广州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6楼会议室,过时不候(联系人:何姗 电话:020-84688488)。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下午03:30时。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