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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选定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1 浏览:1459次

    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选定公司

车辆维修服务单位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合同执行期为1+1年。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选定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单位项目。

一、项目年采购量: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维修项目:汽车检测、各级维修、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汽车专项维修(车辆喷漆、事故拖车、水箱维修、更换玻璃)、二十四小时拖车、事故车辆外修。

注:招标人不定期对中标服务单位的维修项目(本次报价表中体现的不可预见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如发现报价超过市场价10%,并累计达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维修定点服务单位资格。车辆维修项目不允许分包维修。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四、★项目需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具备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且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设有维修厂。

(二)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商务响应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即资格声明,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维修备案书)、报价表、合同等有关资料要加盖公章,并采用密封形式投递。

(三)投标人每次与招标人进行对账及结算时,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四)投标人具备维修及保养车辆的能力(必需全部满足),招标人现有车型如下:   

1、公交车:宇通牌ZK6105BEVG598、宇通牌ZK6845BEVG7、金龙XMQ6820AGD5;

2、大型客车:金旅牌XML6113J78、宇通牌ZK672902、申龙牌SLK6112FS03、柯斯达牌SCT6702TRB53;

3、校车:宇通ZK6109DX52、宇通ZK61929DX6、海格KLQ6106XQE3。

4、公务车辆(公务小车不分车型)。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承诺要求:

送修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按《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任保障期限执行,车辆质量保障不少于下列规定: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20000KM或100天,一级维护2000KM或10天,二级维护5000KM或30天,小修2000KM或10天,全车喷漆保质期一年,局部喷漆保质期180天,水箱维修保质期40天,车辆质量保期以公里数或时间先到为准,如维修项目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投标人技术、装配、配件等原因之一造成的,则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免费保修(含工时费、换同一配件免费),投标人维修的车辆交予招标人使用后,招标人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招标人负责。如有交通事故应以交通部门指定机构的质量评估报告为准。

★项目费用结算:

    (一)本次招标的报价表只是体现招标方常规维修项目单价(不可预见项目需招标方审核确认),最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二)投标人按期向招标人提供《结算单》及详细的电脑清单,招标人在核算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投标人支付维修费用。

(三)维修费用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对账开票,收到足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汇款。

七、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开标形式。开标时,开启投标文件封套。开标全过程由监督人员监察。

(二)评标委员会

1、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评标依据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组建。

2、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

(三)评标

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优先法,由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评分标准内容进行评审。评标时按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若最终报价相等的投标人,则按投标人注册资本由大到小依次排序;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和注册资本都相等的话,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顺序。

八、项目废标处理

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中标人的确定和授予合同

评选出中标单位后,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及要求双方签订合同。

十、投标需知:

投标人须在报价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证件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以正本为准,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文件1份。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文件的分项报价合计与总价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2、投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报价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投标人须对报价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未响应。

4、报价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5、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在封袋上写明“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选定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单位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每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需进行密封并贴封套。封套标明如下字样并盖章:

收件人: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选定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单位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十二、领取邀请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0 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4:00--17:00 北京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2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926296935

供应商领取邀请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十三、投标需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招标公告及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公布为准。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30时前。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2号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

十七、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30时。

十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2号2楼会议室。

十九、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十、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8926296935    

      邮箱:635704315@qq.com

二十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2号

二十二、邮编:511457

            



    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