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司物业资产出租行为,根据南沙区管委会《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精神,依照资产经发总公司《物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穂南资【2018】83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金融大厦11楼部分办公物业公告如下:
一、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沙金融大厦(位于南沙区海滨路171号),楼层:11楼,可出租物业:3间独立办公物业,面积分别为371平方米、243平方米、130平方米。出租方式:可整租或分租,整租面积为744平方米,分租可租一间或多间。
二、招租条件:
1、11楼部分办公物业按现状出租(已带普通装修)。
2、租赁期限:1年起租。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3、优先考虑央企、国企、金融类企业。
4、承租方基本要求:
(1)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租、分租。
(2)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的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5)不得故意损坏承租的物业。
(6)不得做违背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7)承租方只能对承租的物业作办公用途。
若承租方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三、注意事项:
1、招租物业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面积已中标面积为准。若承租方重新装修,装修期间需正常缴纳租金,不享受免租期。
2、投标前,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 账号:1865 0000 0000 13010; 开户名称: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账时投标人应注明拟投标的物业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0年 7 月 30 日 17:00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 投标须知:
1、投标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投标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见附件)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须密封,在资料袋封面标明“租赁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南沙区海滨路171号物业投标报价书”,在密封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1、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若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以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款中第三点所规定的条件者作为优先中标人。
2、本次物业出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
3、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4、本次招标按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投标底价不低于82/平方米/月(含82元),否则按废标处理。(以上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30元/平方米/月)
5、若经两次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仅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六、投标和开标安排
1、截止投标时间:2020年 7 月 31 日上午10: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31日上午10:00分。
3、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7楼1702室投资运营管理部。
4、开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楼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5、联系人:蒋小姐,咨询电话:020-66813692。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