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
二、招标项目: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及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集团”)拟开展2020-2021年度审计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工作,拟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服务单位,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招标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并作为招标单位的财税咨询顾问,在相应审计年度提供财税咨询服务以及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标的企业简介及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拟招标进行年度审计及汇算清缴审计的标的企业资产经营集团目前共有33家公司(具体合并范围以年末实际数据为准),截至2020年10月末资产经营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约53.16亿元,合并经营收入约1.95亿元
服务范围:对标的企业进行2020-2021年度审计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含合并报表审计),并作为招标单位的财税咨询顾问,在相应审计年度提供财税咨询服务以及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服务。
服务目的:
1、对被审计单位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具体工作包括:
(1)对被审计单位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2)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存在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3)对标的企业进行2020-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
(4)协助标的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并对标的企业进行2020-2021年度企业久其决算财务报表数据录入。
(5)对2020-2021年度资产集团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进行审计,以总所名义出具资产集团公司符合公司债发行要求的审计报告。
(6)根据审计结果出具资产经营集团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报告(上报国资)。
2、作为招标单位的财税咨询顾问,在相应审计年度为招标单位提供财税咨询服务以及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服务。
服务成果资料提供时间要求:
每年年度审计报告在次年2月28日前提交各公司审计报告初稿,并且在次年3月15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在次年4月20日前提交各公司税审报告初稿,并且在次年4月3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对审计组成员的要求:
由合伙人或高级经理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资产经营集团目前有物流、港口、交通、旅游等板块,项目审计组至少配置2名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实施方案列示的人员,如果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实施人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
3、在广东省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具备丰富的集团审计经验;
4、投标单位组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审计工作经验须超过15年;
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的合作期间和合作期结束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招标单位的任何资料;
6、须以总所名义出具符合公司债发行要求的资产集团公司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7、投标单位如投标,则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内所有条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09:30分前。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8楼1807室。
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20-66813692
张小姐 电话:020-66813684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6813692
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702室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