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2台报废设备及其附属物处理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拟对2台报废设备及其附属物处理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回收及运输能力的收购商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是指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的2台报废设备(2#PPM正面吊、2#50吨轮胎吊)及其附属物处理,在港口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拆解、装车、过磅出闸(严禁超载),并负责各种相关费用及运输安全。本次招标的标的物详见附件4(该标的物重量为评估结论所显示的重量,共121.9吨)。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
五、施工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8日历天内完成。
六、投标单位密封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四)报价书(加盖公章);
七、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书前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至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公司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56909000267409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后于3个工作日内公对公转账招标单位货款,若中标单位原因逾期签订合同或逾期支付货款视同中标单位弃标,招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12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完货结算验收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回。
九、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限价¥2000元/吨。
十、付款方式:投标单位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对公支付招标单位货款(货款=中标单价×该标的物评标结论显示的重量),招标单位开据普通发票。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价格低于投标限价的,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若开标出现投标价格最高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需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确定中标单位(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二、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07日14:30前,将投标书(密封且封条盖公章)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二楼会议室,联系人:何姗 联系电话:84687666,过时不候。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15:00时
(二)开标评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咨询电话:17702080982 朱先生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