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南伟码头2021年度港池及泊位水下地形测量服务项目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因南伟码头港池及泊位水下地形测量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一家测绘机构承接南伟码头港池及泊位水下地形测量任务,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包括地形测量、海洋测绘和水深测量。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注册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附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表(附件3)。
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合编成一份投标文件。
六、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对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材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服务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测量服务单价最低为中标单位。
七、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南伟码头港池及泊位水下地形测量服务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应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20-84688488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2楼209室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准时参加。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