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可移动商铺,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可移动商铺基本情况,如下表:
位置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租期 |
物业现状 |
天后宫东门(区域A) |
可移动商铺 (编号101-103,105-108) |
7个 |
6㎡/个 |
12个月 |
供电,2021年7月底到期。 |
池塘售票处旁(区域B) |
可移动商铺(编号109-110) |
2个 |
6㎡个 |
12个月 |
供电,2021年7月底到期。 |
天后宫沙滩(区域C) |
可移动商铺(编号111-113) |
3个 |
6㎡/个 |
12个月 |
供电,2021年7月底到期。 |
天后宫沙滩(区域C) |
可移动商铺(编号201) |
1个 |
12㎡/个 |
12个月 |
供电,2021年7月底到期。 |
可移动商铺分布如下(方位图详见附件一):
1. 东门榕荫下七间。
2. 售票处(水池旁)两间。
3. 天后宫沙滩四间。
二、招租条件:
1.以上商铺以单个为招租单位,每个报名者最多可获得两个单位。
2.(1)编号101-103,105-113号商铺招租定价3500元/月/个。(2)编号201号商铺招租定价6500元/月。物业费统一为10元/平方米,租赁保证金10000元/个,水电费另计,以报名评审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按现状出租,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4.租赁期限:如上述可移动商铺基本情况表,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
5.投标保证金:5000元/个,评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6.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内缴纳一个月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7.经营用途:
(1)许可范围:地方特色美食、轻餐饮、文玩、手饰、农副产品。
(2)禁止范围:①非法经营项目;②与天后宫自营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③工业污染或噪音污染项目。
8.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如以自然人为主体参加竞租,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1、经营用途符合天后宫景区总体风格要求,如:地方特色小吃、轻餐饮、文玩、手饰、农副产品等,否则招租方有权拒绝投标。
2、招租可移动商铺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投标前,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644457756045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科技园区支行
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商铺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5、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商铺;
6、承租人要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规定;
7、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要准时缴纳租金,否则业主有权解约清场。
8、投标人所提交所有投标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指纹,否则视为资料无效。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个人指纹;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报名人本人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函(附件三),后附产品图片(彩打)。
五、评审规则
1.本次招租以“丰富景区业态,增强景区吸引力为核心”;
2.具有自主品牌商家优先;
3.产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优先;
4.符合天后宫景区整体经营风格优先;
5.以评分顺序确定商家中标顺序,取前12名作为中标者,评分表见附件一所示。评分低于85分视为不符合我司招标要求,不列入中标范围,分数相同商家由评审小组进行二次评审,规则同上。
6.中标后,中标人实际经营产品如与投标图片不相符,我司有权回收商铺经营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时间安排
1、截标时间:2021年8月6日下午16:00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10:00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下午16:00。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天后宫会议室。
八、开标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天后路88号天后宫会议室。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人:黄先生,咨询电话:13922245825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