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十台报废设备及其附属物处理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十台报废设备及其附属物处理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回收及运输能力的收购商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是指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的十台报废设备及其附属物(包括轮胎、玻璃等所有的附属物都需过磅计费)处理,在港口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报废拆解、装车、过磅出闸(严禁超载),并且负责装车时安全责任及安全围闭、完货后的清理场地及其相关费用。本次招标的标的物详见附件4(由于该批报废设备已使用多年,部分设备存在零部件不全的情况,投标方可在开标前到场勘查了解情况,开标后招标方不接受对该批报废设备状况的任何异议)。
四、投标方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
五、施工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以招标方通知进场后的8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回收工作并清理场地。
六、投标方密封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加盖公章);
(四)报价书(加盖公章);
七、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方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方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于开标时间前以对公转账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公司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56909000267409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保证金缴交情况(打印或照片)。(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方缴纳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后于2个工作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后于2个工作日内缴纳预付款,否则视同中标方弃标,招标方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报价: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限价¥2800元/吨。
十、付款方式:投标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方预付款¥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货款以过磅磅单总重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货款在预付款中扣除,完货当天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招标方开据普通发票。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价格低于投标限价的,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若开标出现投标价格最高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需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确定中标方(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二、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亲自递交到南沙区港前路1号南伟码头侯工楼3楼会议室。
联系人:朱丁亮 联系电话:17702080982 微信号:18028602310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时45分。
(二)开标评标地址:南沙区港前路1号南伟码头侯工楼3楼会议室。
附件: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书》
4、《报废设备相关资料》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