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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汽丰田第五生产线项目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内一批物资处置项目公告
日期:2025-04-22 浏览:954次

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完成广汽丰田第五生产线项目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内一批物资处置项目,我司决定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下述项目的拆卸、清运、物资处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招标人: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汽丰田第五生产线项目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内一批物资处置项目

三、招标内容:广汽丰田第五生产线项目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内一批物资处置项目拆卸、清运、物资处置

四、评审办法:最高价中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前(上午8:40~12:00,下午14:0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116房)。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或自然人等非法人企业投标

六、1.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

2.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116房,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20-39099085。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前。

九、开标地点与评审日期: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开标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1楼会议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十、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十一、招标底价:不低于1368484元(不含本数)。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或自然人等非法人企业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需要现场勘查,招标人将安排统一踏勘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踏勘场的后果自负,且场的正常进行。

 

 

 

 

 

                   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