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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乐城花园住宅及南北台大街商铺等招租公告
日期:2016-11-01 浏览:1602次

为规范我司物业资产出租行为,根据南沙区管委会《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区开管办〔201211号)精神,依照资产经发总公司《物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穗南资[2013]  6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南沙旧镇乐城花苑B403506号房,东瓜宇村银川街27号铺,南北台大街1号铺,南北台大街4号铺,南北台原一工区旧仓库101号铺番禺区市桥镇东升街1号楼3201号房,番禺区市桥镇康裕园四街2601号房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南沙旧镇乐城花苑B403506182,坐落于南沙区旧镇乐城花苑小区内,房屋结构老化,无物业管理,无电梯,小区周边环境较差,周边空置物业较多,用于住宅用途;

(二)东瓜宇村银川街27号铺103.60,该铺位坐落于南沙街东瓜宇村,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铺较多,可作办公、商业用途;

(三)南北台大街1号铺36,南北台大街4号铺35,南北台原一工区旧仓库101号铺25,坐落于南沙街南北台社区,地理位置尚可,周边商铺较少,可作商业用途;

(四)番禺区市桥镇东升街1号楼3201号房116.83番禺区市桥镇康裕园四街260194.20,地理位置较好,房屋结构老化,小区管理较差,无电梯,只作为住宅用途。       

二、招租条件:

(一)以上物业均以现状出租。

1、乐城花苑B403506号房租金每月550/套;

2、银川街27号铺23/年递增5%

3、南北台大街1号铺每月租金10/,年递增5%

4、南北台大街4号铺每月租金10/,年递增5%

5、南北台原一工区旧仓库101号铺每月租金15/,年递增5%

6、东升街201号房每月租金1000/套,年递增5%

7、康裕园601号房每月租金1050/套,年递增5%

(二)、租赁期限:暂定3年。

(三)、押金:以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四)、签订合同后10天内缴纳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

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注意事项:

1、投标前,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8005 51601 000 1921,开户行:广发银行南沙支行)及(户名:番禺市虎门石矿场,账号:369611001000000573,开户行:农商行南北台分理处),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3、非经业主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四、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投标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所有资料须密封,在密封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在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若投标者只有一家的,则在评标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自动成为中标候选人。在开标评选结果及中标公告期后七日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没收已交保证金,并列入我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六、时间安排

1、截标时间:2016118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6118日上午1000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1808室。

八、开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联系人:蒋小姐,咨询电话:66813692

 

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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