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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南伟码头财产保险合同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日期:2015-08-04 浏览:1880次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伟码头财产保险合同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15号南伟码头、环市大道北港豪冷库侧南伟码头港外堆场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伟码头械设备、财产设施和生产风险进行保险投保。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财产综合险三个险种,采用合同总包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计入总价,合同期间每年可根据保险标的变化调整保险金额,但费率不作调整。

2、保险标的、保险金额:

财产一切险

保险标的:南伟码头危险品堆场(建筑、避雷设施)、候工楼、仓库、电房(建筑、内置设备)、油库、围墙、码头机械设备的保险投保;

保险金额:¥84,043,525.58(第一年)。

批注:将码头机械设备中已向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抵押融资的清单部分的保险第一受益人,批注为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险

保险标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险金额:6,000,000.00/年。(财产损失每次赔偿限额: 1,800,000.00;人身伤亡每次赔偿限额¥200,000.00,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00,000.00)

财产综合险

保险标的:仓储物品(代管财产)、附加仓储物品(代管财产)盗窃险;

  保险金额:20,000,000.00/年。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六、合同期:2年。

七、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财产保险承保方案及报价书;

(四)近两年有类似的业绩和服务信誉(相关合同和服务信誉评价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

八、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370,491.40)。

九、付款方式:每期保费全额划账到中标单位账户,中标单位见费出单。   

十、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总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综合评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十一、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于2015812日上午930分前,将投标书(密封)递交至广州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7室(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20-66813692)。

十二、开标时间:2015812日上午1000时。

 

附件: 12015年南伟码头财产保险招投标事项;

      2、《合同书》

3、《保险招标商务条款偏离表》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