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新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新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项目名称:新隆苑低压表后入户线路安装工程邀请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新隆苑是我单位与南沙街广隆村于1999年合作兴建位于金岭北路广隆村内的一处房地产项目,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一直使用临时供电,而直到2013年12月,才根据供电局“一户一表”政策,安装了永久用电设施,但这些设施并不包括低压表后入户线路部分,致使已购买该项目房产并入住的住户至今未能用上永久居民用电。
为尽快解决居民用电问题,并根据供电局的指引,已完成第一步的工程设计工作,现根据设计的要求对外邀标承建安装工程,。
(二)招标内容:
1、低压表后入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内容:
(1)根据设计要求完成由低压计量电表出线至入户部分的线路架设及电气连接工程。
(2)提交成果:工程质量需经发包单位及广隆村委验收通过。
(四)、工程最高限价
1、本工程最高造价不能超过21.8万元;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所有安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损耗费、工伤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3、如需察看工程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包括前往现场的交通工具等)和安全由投标人自理。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照明工程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的公司。
六、工期:30日
七、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供电局验证。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三)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架构。
(四)报价书(附件一)。
八、投标报价:按照招标单位制定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投标人应该现场实地勘察。总报价不应超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
(1)完成工程安装后,通过测试并投入使用,符合安全标准;通过电力管理部门的审核后7天内,付总工程费的30%。
(2)建设单位审定工程结算价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后,7天内付清余款。
十、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一、投标方式:有意投标承建本工程的公司请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到南沙街道办事处B座三楼308室领取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请于2015年7月22日下午4:00前将投标书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到南沙区金融大厦18楼1808室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蒋群英;联系电话:66813692),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7月23日上午10:30。
附件:1.报价书
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新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