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信息公告
招租公告
日期:2015-04-14 浏览:1754次

根据南沙区国资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土地、物业等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穗南区国资字〔201142号)文件要求,区属国有物业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合成工业区空地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该地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岭北路合成工业区35号厂房东北侧,可使用面积600平方米,该地块只作为与合成工业区规划相符的配套临时使用,不得作厂房、餐饮等用途,不得影响区内交通、安全。

二、招租条件:

1、现状出租,租金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6.00元,每年递增5%,

2、租赁期限:暂定三年。

3、以三个月租金管理费作为押金。 

4、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次月起计算,签订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的租金管理费和押金。

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合成工业区规划相符的临时非危险品堆放使用,不得作厂房、餐饮等用途,不得影响区内交通、安全。承租人需提出承租该空地的用途,如需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必须自行负责申报。

2、招租空地属合成工业区,如遇政府拆迁或三旧改造,或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收回、改造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投标前,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8005 51601 000 1921,开户行:广发银行南沙支行),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或收据复印件;

3、投标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承租该空地的用途

5、投标报价书。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所有资料须密封,在密封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在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若投标者只有一家的,则在评标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自动成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审批及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双方签署承租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没收已交保证金,并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六、时间安排

1、截标时间:201551216时正

2、开标时间:2015513日上午11

七、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1808室。

八、开标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1807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九、联系人:蒋小姐,咨询电话:66813692

 

 

  广州市锦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