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南沙天后宫景区八卦地等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三、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对天后宫景区内八卦地、三角地、道路两旁绿化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景区整体形象;改造范围约1300平方米,主要是重组绿地空间景观序列,丰富景观色彩,提升园整体绿化景观效果,丰富景观天际线等。充分利用植物造景,营造自然、亲切的绿色景观,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
(二)承包方式:
承包升级改造范围约1300平方米,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包管理与配合协调服务和现场整体组织、包工程验收通过、包资料整理、包结算、包移交等。合同价款按总包干执行,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项目工程设计方案(附件一)及苗木清单(附件二)组织实施执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景区八卦地等绿化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景区整体形象;重组绿地空间景观序列,补充开花色叶植物,丰富景观色彩,丰富景观天际线等相关工作。
(六)工期要求
(七)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个月(包括成活及养护)。在养护期、成活期内用水用电自行解决和及时更换死亡及受损且影响景观效果的苗木等。按植物生态习性,使喜阳、喜阴、耐旱或耐湿等到差异化的养护。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及时做好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除杂草、排渍除涝等工作。
(八)招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19万元(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本项目招标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投标单位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同时具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相关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投标文件一式陆份,一正五副,电子版壹份,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需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项目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苗木清单及投标报价书(附件三),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评标定标原则:
1.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如第一中标人未能按时进场施工视为放弃,则第二中标人作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
2.评标步骤:
A.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各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附件四),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中的任何一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则视为符合性不通过,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报价评审。
1. 投标文件密封性完好(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项目工程苗木清单及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报价评审
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报价评审。
C.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后,招标方将中标候选人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人。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沙科技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644457756045
并请注明“南沙天后宫景区八卦地等绿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20-39913789;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20-39913789。
4、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银行进账单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没带银行进账单原件,因此而耽误了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按要求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失败的项目,在招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九、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l.结算方式
A.中标人减少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附件一)或苗木清单(附二)项目或内容,招标人将按投标预算明细扣除相应费用。
B.中标人在实施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附件一)或苗木清单(附二)项目或内容的过程中,因需要优化、完善项目,费用超出预算,招标人不增加费用。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A. 工程款的支付:当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额的60%;待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了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有关结算资料,且结算价经业主确认后,再付至审定结算价的80%;工程结算价20%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B. 中标单位取得上述款项同时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增值税发票。
3、其它说明
投标报价书中有疑问或问题时,可要求投标人提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澄清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果有数字表示的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自行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天后路88号天后宫办公室;招标事宜咨询:刘先生,电话:020-39115011。
2、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发布后,由接受邀请投标单位自行安排。
3、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4日11:00时止,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天后路88号天后宫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18年5月4日11:30时开始,于广州市南沙区金融大厦18楼1807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进行,评标结果由招标单位电话通知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