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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等”邀请招标招标文件
日期:2018-06-25 浏览:1283次
     一、招标单位: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等附着物”邀请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物资清单及其他要求:

3.1、项目概况: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处置“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等附着物”一批。

3.2、物资清单:

见附件二:

注:物资清单仅为投标人提供参考,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货物堆存现场进行考察核实。

3.3、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与业主(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就中标后的搬迁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业主除外)。

货物堆存地址: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厂内

现场联系人/电话:陈楚恒,13725168499

四、本项目报价说明及最低限价:

4.1、此批物资经过评估单位评估,货物综合单价:铜芯电缆23250.00/吨,除铜芯电缆外其余所有机器设备1,057.00/吨。总价按实际过磅重量乘以单价计算出来。

4.2、投标人报价 = 不低于货物综合单价  

4.3、本项目成交总价包含税金,但不包括对标的物进行拆卸、装运所产生的人工费、机器设备使用费、运输费、保险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4、本项目报价精确至元人民币,不含小数。

4.5、报价函:范本格式,请看附件一。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向招标单位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上 。

账户名: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户:3602056919200208783

开户行: 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各投标人在转帐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广州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等附着物投标)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封于投标书内一并提交给招标单位。

5.5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6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中标人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5.7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原汇入的账户。

六、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2)、与业主签订的协议

3)、报价函(附件一)。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七、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应符合招标文件中4.14.5有关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全部款项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

九、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单位中标。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将按照投标人的综合资质进行报价排序。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应于20186 28 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将投标书一式二份(密封)递交到南沙区港口大厦8808室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联系人:蓝志;联系电话:13802528619)。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2018628日(星期四)下午15:3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港口大厦8楼会议室开标。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物资清单




广州南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