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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港口公司团体意外险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9 浏览:1622次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港口公司团体意外险项目邀请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港口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职员工、从化民乐劳务装卸工进行保险投保。

(二)招标内容:

1、招标险种:团体意外险。

2、招标内容:

1)参保对象:公司在职员工、从化装卸工,合计274人(包括在职员工:226人、退休返聘5人、从化装卸工43人);

2)投保险种基准: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保额20万;意外残疾保障保额2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万;住院补贴保额200元/天(去年投保险种基准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保额10万;意外残疾保障保额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住院补贴保额100元/天;

(3)特别约定: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险的工伤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偿,被保险人会先行向工伤保险申请赔付,保险人仅承担差额赔偿责任。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五、服务期限:2,逐年出单 逐年付款

六、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外保险承保方案及报价书

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82,500.00 元/年,按274人算)。

(1)报价中须阐明因承接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2)最终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付款方式:保费全额划账到中标单位账户,中标单位见费出单。    

、评标定标原则: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总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评标,价格最低者中标。

、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于20198月1514::30分-15时,将投标书(密封)递交至广州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6楼办公室,过时不候(递交联系人:何姗,电话:020-84688488;业务联系人:罗惠烨,电话:13543436326)。

、开标时间:20198月1515:30时




                     

   

                                                   港口公司安全办

2018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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