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4#门机拆解的废铁及附属物处理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拟对 4# 10吨门座式起重机拆解下来的废铁及附属物处理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回收及运输能力的收购商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是指港口公司 4# 10吨门座式起重机拆解下来的废铁及附属物处理,需在港口公司指定地点进行装车、过磅(严禁超载)、结清费用后出闸,并负责各种相关费用及运输安全。本次招标的标的物重量以10吨门座式起重机(型号:MQ1033)的基本资料为参考(废铁重量约180吨)。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
五、施工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8日历天内完成。
六、投标单位密封报送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四)报价书(加盖公章);
七、对投标资料的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审查:对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有: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资质审查: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是否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由于疏忽没有递交,可通知投标人立即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或伪造资格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对其投标资料不予评审。
3、投标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评标期间无力补充完善的,评审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无力承担本项目,或有伪造投标资料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八、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限价¥2000元/吨。
九、付款方式:投标单位应付费用(以废铁及附属物的实际过磅重量计费)以转账方式结算(每车货物过磅后结清货款方可放行出闸,招标人开具发票)。
十、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价格低于投标限价的,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若开标出现投标价格最高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需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确定中标单位(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一、标书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书(密封且封条盖公章)递交或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管理部(南沙金融大厦17楼1702室)收件人:蒋小姐 电话:66813692,过时不候。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
(二)开标评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南沙金融大厦18楼1807室)。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