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信息公告
招租公告(港口大厦住宅)
日期:2021-01-20 浏览:1572次

为规范我司物业资产出租行为,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20]26号)文件要求及《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穗南资[2018]83号)有关规定,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信息以及竞争程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地   址

面积(㎡)

租赁性质

物业基本情况

港口大厦C座A401

119.8

住宅

均有独自的卫生间,房间内间隔宽敝、南北对流,光线充足,具备完善物业管理。

港口大厦C座A402

98.6

住宅

港口大厦C座A403

92.2

住宅


一、  物业基本情况:

港口大厦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路海湾小区港口商务中心地段,其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且属南沙自贸区区域,交通极其方便。此次具体公开招租的物业情况如下表:


1、按现状出租,租金
12元/㎡/月起,即本次招租最低月租金限价为310.6㎡×12.00元/㎡=3727.20元。本期招租3套物业需整体打包报价出租,不单独分开出租。二、  招租条件:

2、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租。

3、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预支付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二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4、本期招租物业只允许整体打包报价出租。

5、承租方对承租的物业只能作居住用途。

6、竞租人条件:竞租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以法人为主体参加竞租,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三、  注意事项:

1、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分租。

2、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6、不得做违背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前,投标人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369609001000004724;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支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转账时投标人应注明拟投标的物业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17:00前,对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  投标人须提供的投标资料

1、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需出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

3、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出租报价及租赁用途均需填写)。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所有资料须密封,在资料袋封面标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路海湾小区港口商务中心C座之A401、A402、A403房投标报价书”,在密封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在封口处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六、 竞标方式和规则

  1、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以月租金总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本次物业出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每个租赁套间月租金报价及月租金总报价均不能低于各套间的最低月租金及月租金总价。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3、中标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双方签署承租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招标人可以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没收已交保证金,并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4、本次招标按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投标底价租金不低于

租金12元/㎡/月,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 投标和开标安排

1、投标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1月27日9:00至10:00前。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10:00。

3、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

504室。

4、开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富汇街3号504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八、联系人:韩先生,咨询电话:020-66806181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附件:招租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