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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辅助人员业务外包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5-08-20 浏览:209次

意向单位

我司现拟实施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辅助人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特向贵公司发出询价邀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辅助人员业务外包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项目内容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提供项目辅助人员等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辅助人员业务外包服务 

(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指定的地点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服务及相关要求


(1)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及内容

1

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文馆中心辅助人员业务外包服务

1项

合同签署后一年2025年9月—2026年8月

(协助完成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及甲方交代的其他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或机构,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次询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未递交确认函(按附件《确认函》模板)或逾期递交确认函或确认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该项目。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价¥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2.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条第1款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应充分估计风险,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变更不另外增加费用。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整体报价,多个方案、多个整体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项目过程所需费用、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除成交报价外,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报价单位请将以下响应文件及资料报我司

1.报价单(可附报价清单明细,如有,格式自制)。

2.承诺书。

3.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经营范围截图;

(4)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4.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确认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所有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资料每页需盖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响应文件密封为一袋,密封处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月26日上午10 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金融大厦16楼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本项目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可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nao.com.cn)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七、评定

响应文件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推荐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1.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进行顺序排序;

2.推荐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人。

3.经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复核响应文件,如果排序的第一候选人符合资格,则不再对后序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如果发现第一候选人没有能力按照本询价函要求承诺履行合同,或经核定的第一候选人的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排位在第一候选人的下一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声明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询价函、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九、成交公示及成交通知书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采购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办法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合同谈判与签订

中标人应该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招标人对本次询价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8月20 日

 

 

联系人:廉先生            电话:1380889758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金融大厦16楼广州南沙文体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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